湖南省人民政府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412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zjhld.com 发布时间:2017-09-14 10:2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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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对外公开

湘政建复[2017]5号                                                                           签发人:陈向群

黄小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改变醴陵天然气交气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废止湘醴线并改变交气点的建议

  湘潭-醴陵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湘醴线”)于2006年建成投产,是我省最早通气的天然气长输管道之一,为包括醴陵市在内的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2011年以前醴陵市天然气由西二线潜湘支线经湘醴线供应,2011年西二线樟湘支线建成投产,经过醴陵市并设有分输站,醴陵市直接从樟湘支线醴陵门站交气更具价格优势。由于湘醴线并未达到设计寿命期,城市燃气企业选择哪种气源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不能以企业选择为由强行废止,而应采取双方协商、合理补偿等方式废止该管道运行。2017年6月7日,株洲市政府专题研究湘醴线停用迁改有关问题,株洲市政府与该管道业主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将该管道停用改迁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费用由株洲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管道业主尽快启动醴陵门站的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改迁管道的敷设,确保在9月底竣工,年底建成供气。管道业主尽快向中石油西气东输公司提出变更交气点申请,力争利用年底签订用气量合同的时机变更交气地点。

  二、关于取消湘醴线管输费的建议

  湘醴线是潜湘支线湘潭分输站至醴陵石子岭计量站的天然气管道运输线,现行运输价格为0.29元/立方米。根据国家《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湖南省发改委正在重新校核湘醴线运输价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价格管理部门对经依法依规批准建设的天然气运输管道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核定管道运输价格,取消管道运输费没有政策依据。

  感谢您对湖南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处

  联系电话:0731-89990370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1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

   国务院办公厅(1)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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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盛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