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毕业生转正定级事项咨询
来信时间 2018-06-22 来信人 张琦
来信内容

感谢您百忙之中查阅此信件,现有关于毕业生转正定级事项想向您请教下:

鉴于国家人社局2015年已发文件取消对于初次就业流动人员转正定级手续的办理,意味着对于初次就业单位为非国企事业性质单位的毕业生而言,工作一年后做不了转正定级。不了解转正定级与大学生干部身份认定是否有什么关系?有几个问题想向您请教:

1)现在国企或央企还存在着干部和工人身份之说么?还是说大多数都已经去行政化,没有所谓的干部身份?对于尚有干部身份制度的国企或央企单位是否只要考入,不管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已有工作经验的非应届生都会在见习期满一年后为其做转正定级而获得干部身份?

2)事业单位对于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应该会为其做转正定级,但对于已工作过两年,过了毕业生两年择业期限,且当时未能做毕业生转正定级认定干部身份的这类被录用者,一年见习期满后该事业单位同样会为其做转正定级从而获取干部身份吗?会不会存在身份问题而影响在单位的晋升发展?

3)同一家事业单位,针对于之前做过与没做过毕业生转正定级的两类被录用者,是否区别仅在于:没做过转正定级的定级的起点和应届毕业生一样从零开始,而在其他国企事业单位已做过转正定级的则工作年限可累计因此在新单位定级的起点会高些?除此之外,这两类被录用者是否还有晋升发展上的区别?

诚挚盼复,致谢!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18-07-12
答复部门 省人社厅
答复内容

张琦,您好!

关于来信咨询我省事业单位毕业生转正定级相关政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目前,除涉密岗位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的进入方式包括国家政策性安置、上级任命、调动以及公开招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不再使用干部身份、工人身份的提法,被聘在什么岗位即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用人单位依法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感谢您的来信。

省人社厅

2018年7月12日